与四川维尼纶厂青年职工座谈交流。
五、认真抓好宣传舆论引导,为国有企业改革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要全面准确解读《指导意见》,主动发布权威信息,及时解疑释惑,凝聚改革共识。要根据《指导意见》提出的改革目标要求,密切结合实际,制订本单位本地区国有企业改革的工作计划,明确阶段性目标成效、时间节点、具体措施等,增强工作的统筹性、前瞻性、有序性,确保改革政策措施的逐项落地、改革目标的如期实现。
中央企业、各地国资委要加强对本单位本地区国有企业改革工作的督导,全程跟踪督导改革工作的进展。对已有的改革方案、政策措施,要对照《指导意见》精神梳理,凡与《指导意见》精神不一致的,要及时修订,确保与中央精神保持一致。中央企业、各地国资委要将贯彻落实《指导意见》有关情况,以及贯彻落实过程中取得的成绩、经验、遇到的困难和问题,及时报送国务院国资委。各地区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、领导班子要带头学习,要组织广大职工通过集中学习、专题研讨、个人自学、专家辅导等多种方式,拓展学习的广度和深度,做到学习贯彻全面覆盖。国务院国资委2015年9月16日。
要按照中央精神和部署引导社会舆论,积极主动传递正能量中央企业和各地国资委要认认真真、原原本本地学习《指导意见》,深刻理解、准确把握《指导意见》精神实质,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。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要求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。
中化集团、港中旅等53户企业规定总法律顾问列席董事会。总法律顾问尚未配备或出现缺位的,应当抓紧配齐配好。中国联通法律部门深入研究云计算、物联网等新技术相关法律问题,为企业拓展新业务筑牢法律基础。中国有色制定内控检查清单和关联交易清单,加强对经营管理的合规监控。
中国石油主要领导明确要求将依法治企、合规管理纳入公司整体战略。在今年国资委系统法治工作座谈会上,张毅主任对全面打造法治央企进行了部署。
中国华能积极探索垂直管理、分散配置的工作管控模式,对法律资源分散地区的人员适度集中管理、业务统一配置。在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和国际产能合作过程中,深入研究投资所在国关于外资准入、劳动用工、法律救济等方面的规定,确保经营行为依法合规。建立与审计、纪检监察、巡视、财务等部门的协同监督工作机制,努力提高监督效能。为实现上述目标要求,十三五时期中央企业法治工作要在以下五个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。
将法治央企建设要求纳入业绩考核体系,通过考核及时发现薄弱环节,研究提出改进措施,完善激励约束机制,推动法治央企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。中国国电、东方电气、中粮集团等35户企业明确总法律顾问由总经理提名、董事会聘任。要探索开展法律监督,落实《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》关于完善企业内部监督体系、明确法律等部门监督职责的要求,结合企业实际,确定法律监督的范围和手段,建立法律监督工作机制,促进企业内部监督合力的形成。新常态下,企业凭借要素投入实现快速增长的发展模式已经不可持续,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更加激烈,投资决策风险大大增加。
贯彻落实创新、协调、绿色、开放、共享发展新理念,中央企业必须走更高质量、更有效率、更可持续的发展道路。我们要深入分析形势,认真谋划全面推进法治央企建设的目标任务,从更高站位、更广视野和更深层次上实现企业法治工作新的历史跨越。
中铝公司针对部分单位法律力量薄弱等问题,建立了分区域、分板块的法律事务中心。一些企业将制度束之高阁,管理主要靠人治、凭经验。
二是合规管理体系建设不断完善。招商局集团专门成立主要领导担任负责人的合规管理委员会。中国建筑实行案件考核制度,累计回收资金37亿元,避免损失18亿元,确认债权47亿元。要健全选拔任用和激励保障机制,建立企业法律顾问能力评价体系,拓宽职务、职级和专业技术晋升通道,全面提升法治工作队伍整体素质。中央企业总法律顾问定期向国资委述职,子企业总法律顾问向集团进行述职。中国铁建285户三级企业设置了总法律顾问。
制度贵在周密管用,要按照于法周延、于事简便的原则,既要注重健全完善规章制度,形成规则统一、行为规范、程序严密的内部制度体系,又要注重制度的可操作性,明确具体、实在管用。国投公司法律部门适应改组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要求,主动研究相关法律问题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改革建议。
二是法律顾问队伍建设稳步推进。华润集团依法申请注销、更名或关闭侵犯其字号及商标的企业累计达到800余家。
中国石油、中航集团等研究出台了统一的合规管理规则,加强合规管理体系建设。法治工作从法律部门单兵作战,向企业各部门协同配合、共同参与转变。
中国中铁明确由法律部门依法开展企业信息公示,有效防止由此引发的失信风险。三要推动开展法律监督。(四)切实增强境外法律风险防范能力。要全面推行总法律顾问制度,将既懂法律又懂经营管理的优秀人才选拔到总法律顾问岗位,努力打造一支能与国际同行同台竞技的总法律顾问队伍。
中国海油将境外法律培训列入集团重点培训项目,大力提高涉外法律人员业务能力。法治是现代管理的核心要义。
将总法律顾问作为高级管理人员写入公司章程,推动落实总法律顾问由董事会聘任,充分发挥总法律顾问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。要把提升法律顾问能力水平作为法治央企建设的重要基础。
二要掌握运用好所在国政策法律和国际规则。此外,还要进一步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维权力度,有效维护企业合法权益。
(五)加快提高企业法律顾问整体素质。一要加大法律专业人才培养力度。总体上看,中央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取得较大成效,但违法违规行为仍然存在。许多企业创新工作方式,将法律风险防范向前、向下延伸,推动实现风险防范全覆盖。
要把确保境外国有资产安全作为法治央企建设的重要内容。(二)进一步完善总法律顾问制度。
这是做好法治工作的重要基础和保障。这就需要中央企业坚持法治与改革同步推进,主动适应改革进程,及时制定或修订章程、规章制度和相关运行机制,理顺巩固新的权利义务关系,增强改革的穿透力。
(二)十三五时期中央企业法治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。在此进程中,作为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重要力量的中央企业,必须发挥好表率作用,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,带头崇尚契约和诚信精神,公平参与市场竞争,努力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经济的践行者、推进者和带动者。